
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多样化办学和办特色学校的指导思想,推动我校足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,培养全面加特长的艺体生,实现“文化兴校”的目标,根据忻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忻州市202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忻教发【2025】33号)、《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 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忻教发【2025】3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忻教发【2025】35号)文件精神,学校在2025年高一新生录取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体育特长班和1个艺术特长班。为圆满完成招生工作,特此制定本方案。
招生录取原则
学校招生工作按照“学校申报、市级审批、计划单列、公平公开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实施,由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报名、统一专业测试、统一招生录取。
招生计划、范围与要求
1.招生计划
招收体育特长生45人、艺术特长生40人,共85人。其中男子足球15人(含守门员1人),女子足球15人(含守门员1人),田径15人,美术10人,音乐(声乐)5人,书法10人,播音主持15人。
2.招生范围
参加全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考生。
3.年龄要求
2009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方可报考。
4.身高要求
报考播音主持考生的身高要求:男生在170CM以上、女生在160CM以上;
报考足球守门员考生的身高要求:男生在175CM以上、女生在165CM以上。
录取办法
1.特长生须使用市教育局统一测试的专业成绩,考生须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、中考考生网服务平台上准确填报特长生志愿,未填报或填报信息错误的考生视为放弃。
2.特长生录取方式为:提前批次录取。考生中考总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,由高到低录取;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。
3.体育类(艺术类)综合成绩 = 中考总成绩 × 50% + (专业成绩 × 8.5) × 50%(保留两位小数)。综合成绩满分850分。
备注:体育、艺术专业成绩满分均为100分。
(后附特长生各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)
特长生培养与管理
1.凡被录取的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《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》,否则取消入学资格。须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,严格执行教练制定的训练计划,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,如有违反,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劝退处理。
2.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参加训练队和艺术社团活动。充分发挥体育、艺术特长生在日常体育、艺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引领带动作用,主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和演出活动。否则,按协议和学校管理规定予以劝退处理。
忻州市第十中学
2025年6月30日
附件
特长生各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
1.测试项目
(1)专业展示:演唱自选歌曲一首,唱法不限,伴奏自备(伴奏格式为MP3或WAV,使用U盘存放,U盘中仅保存伴奏音乐),不允许化妆。
(2)素质测试:测试内容为单音模唱、节奏模仿、分解和弦模唱和旋律模唱。其中单音模唱10个;节奏模仿4小节,每条节奏示范2次;分解和弦模唱4组,每组弹奏2次后模唱;旋律模唱4小节,每条旋律示范2次。
2.测试总分100分,其中专业展示60分,素质测试40分。
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=专业展示成绩+素质测试成绩。
(二)播音主持专业
1.测试项目
(1)自备稿件朗读:考生朗读自己准备的新闻类、主持类、文学类稿件,时间 3 分钟以内,不需要配乐。
(2)指定稿件朗读:考生现场抽取稿件,准备 10 分钟后朗诵。
(3)模拟主持:考生现场抽取模拟主持话题要求,准备 20 分钟后主持。
2.测试总分 100 分,其中自备稿件朗读 30 分,指定稿件朗读 30 分,模拟主持 40 分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 = 自备稿件朗读成绩 + 指定稿件朗读成绩 + 模拟主持成绩。
(三)美术专业
1.测试项目
(1)静物素描:按所提供的考题运用素描工具表现,8开纸,时间 120 分钟。
(2)色彩:按所提供的考题用色彩的形式与方法表现,8开纸,时间 120 分钟。
(3)速写人物临摹:按所提供的考题用速写的形式与方法表现,8开纸,时间45分钟。
2.要求
考试用纸统一提供,画凳、画板等其余考试用品需考生自备。素描、速写工具限用铅笔或炭笔,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。另需自备黑色字迹笔,用于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填写姓名、考号等考生信息。
3.测试总分100分,其中静物素描40分,色彩40分,速写人物临摹20分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=静物素描成绩+色彩成绩+速写人物临摹成绩。
(四) 书法专业
1.测试项目
(1)书法理论常识。
(2)古代碑帖临摹: 考生从提供的命题中,任选楷书、行书、隶书一种书体进行临摹。
(3)书法创作: 考生根据所提供的命题内容(常见历代经典诗词,28 字以内)自选一种书体,进行创作。
2.要求
(1)考试用纸统一提供,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纸张进行书写。临摹纸张、创作纸张均为四尺三开白宣(70 x 45cm)。
(2)考生需自备毛笔、墨汁、砚台、笔洗、毛毡、镇尺等用具。另需自备黑色字迹笔,用于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填写姓名、考号等考生信息。
(3)考生必须按照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,临摹、创作品中的落款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和印章,必须以规定内容替代。作品中不得出现错字、漏字,不得打乱原作字序;作品书写应整洁,无涂改、不乱画。
(4)考生凡用自带纸张书写者,成绩记零分。临摹与创作作品中均不得做规定书写内容以外的任何标记,凡做标记者,成绩记零分。考试结束后试题随试卷上交,不得带出考场。
(5)测试时间:书法理论常识20分钟,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100分钟,共计120分钟。
3.测试总分100分,其中书法理论常识10分,古代碑帖临摹60分,书法创作30分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=书法理论常识成绩+古代碑帖临摹成绩+书法创作成绩。
(五)田径专业
田径、田赛专项
(1)测试项目
女:立定跳远、100米、800米
男:立定跳远、100米、1000米
(2)测试顺序
100米、立定跳远、800米(女)/1000米(男)
(3)要求
①100米采用蹲踞式起跑和分道跑进行测试,800米、1000米采用站立式起跑和不分道进行测试,均采用手动计时。
②100米、800米、1000米测试中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给予警告,并向该组所有考生警告,召回重考,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考生(不论是一名或多名),均取消其该项目的考试资格。在测试中考生意挤撞或阻挡他人,从而防碍其他考生跑进时,取消其该项目的考试成绩。
③考生测试立定跳远时,两脚原地站立,听从测试员的指令进行测试,不能有踮跳或小跳动作,起跳时踩线记犯规,以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为测量点。考生每人可跳三次,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。以米为单位,保留两位小数,采用手动进行测距。
④考生单项测试成绩不达该项总分50%者即淘汰出局,不再参加后面其他项目测试。
⑤考生在进行考试时,除100米外其他项目不准穿钉鞋(包括鞋底带铁钉或塑料钉的鞋子)。
(4)测试总分100分,其中立定跳远30分、100米30分、800米(女)/1000米(男)40分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=立定跳远成绩+100米成绩+800米(女)/1000米(男)成绩。
(5)评分标准
田径(田赛)专业测试项目男子评分标准

田径(田赛)专业测试项目女子评分标准

(六)足球专业
1.非守门员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(测试总分100分)
(1)专项素质:5×25 米折返跑(20分)

(2)专项技术:
①一次性颠球(10分)

②传准(20分)
男生距离20米,女生距离15米,连续传球5次,第一落点落入目标区域1次得4分,满分20分。
③运射(20分)


(3)实战能力:比赛(30分)
前四项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的考生方可参加此项测试。
按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。对考生的技术能力、战术能力、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
2.守门员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(测试总分100分)
(1)专项素质:立定三级跳远(20分)

(2)专项技术:
①掷远与踢远(20分)

②扑接球(30分)
考评员对考生进行技术技能评定。

(3)实战能力:比赛(30分)
按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。考评员对考生的技术能力、战术能力、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行综合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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