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放假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各普通高中学校、市直各学校:
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晋政办发[2009]73号)的要求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需要,市局决定对我市普通高中学校2010年寒假放假时间做如下统一安排,请遵照执行。
1.普通高中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:寒假放假时间为二月五日(农历腊月二十二日),开学时间为三月一日(正月十六日)。
高三毕业年级,各学校可根据教学进度适当调整放假时间,假期不得少于其它年级放假时间的2/3。
为确保学生假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,除高三年级由学校组织正常教学外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。
2.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各项安全工作,重点是加强校产安全管理,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。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,确保值班电话畅通。要重点做好学生假期期间防火、交通、防触电、防溺水、防中毒、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安全教育工作。
3.市直各学校遵照以上规定执行。各县(市、区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以上规定,由县级教育局统一规定放假时间。
忻州市教育局
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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